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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发布日期: 2018-03-05浏览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当好排头兵”主体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福州市总工会拟于今年“五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可申报2个福州市“五一先锋号”,请各部门工会按通知要求,认真推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福州市“五一先锋号”推荐对象须是院系、科室、部门、团队等。

二、申报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团队意识,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注重团队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的提升,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活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省会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团队成员劳动纪律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未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设备事故。

三、申报事项

请各部门工会积极组织申报,于3月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简明情况表(一式2份)由单位工会盖章后交至校工会(教工活动中心北303),电子表格同时发至邮箱:xgh@fzu.edu.cn。联系人:王晓真,联系电话:22865064。

 

附件:

1.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申报表

2.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简明情况表

 

福州大学工会

2018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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