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代会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为做好十届三次教代会暨十二届三次工代会会议提案工作,更好地将提案的落实与各职能部门2025年的工作计划紧密结合,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同时充分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5年3月14日—4月8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请教代会正式代表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年度重点工作、争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二)提案撰写,要注意以下三点: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⑴提案名称,即提案标题,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提案案由,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⑶改进建议或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2、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作为提案人,须该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
三、提案提交方法:请通过“福州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教代会提案系统”提交提案。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福州大学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
四、提案征集截止日期:
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截止至4月8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