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参加福建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申请医疗互助补助金需按以下流程提供相关材料:
一、材料要求
1.填写《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申请表》。第五期医疗互助活动申请补助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申请补助的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教职工住院时间跨越不同互助周期的(入院时间在上一期,出院时间在下一期),以入院时间作为判定基准,该时间落在哪个互助周期,则该次住院就所属那个互助周期,补助金申请按照所属周期医疗互助办法执行。
2.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住院收费票据、当期历次住院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等(使用加盖医院印章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核验);
4.重大疾病补助金的申请除了提供上述1—3项所列的材料(原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门诊病历;(2)首次确诊检查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心电图、病理切片报告单、血液检验报告单、影像学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对癌症患者,一定要提供病理报告单和血液HIV(艾滋病)检测报告单;
5.死亡慰问金申报材料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书和单位工会申请报告;
6.省职工服务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表格填写:
1.住院补助申请: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其中表中申请人开户行名称一栏填写到具体支行(如洪山支行等)。
2. 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申请:省总工会确认符合大病补助条件的教职工,待省总工会通知后再进行申请,申请时填写《福建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申请表》;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期历次住院的“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使用加盖医院印章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核验);省职工服务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申请表可在校工会网站:“服务之窗-工会财务” 下载。
三、补助金额计算方法:
起付线设置住院净自付补助首次补助起付线为500元(包含按病种补助),即在一个活动周期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申请住院补助起付线为500元,以后不再扣起付线。补助金额按《福建省省级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表》中相关数据计算:
1. 住院(包含按病种住院)补助金额计算:
(医保费用小计-基金支付合计-500)×50%,所得金额即为补助金额。
2. 重大疾病补助金额计算: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确诊过),
第1-11种重大疾病补助2万元,第12-34种重大疾病补助1.5万元,其中未发现颈部淋巴结以外转移的甲状腺癌并实施手术治疗的,作为特定疾病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重大疾病的病种范围及定义详见工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总工会本级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3.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病死亡的(凭医学死亡证明书),每例补助5000元。
以上三项补助可以叠加享受。
四、材料报送
部门工会主席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由校工会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校工会指定专人到省职工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省职工服务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将补助款转入职工个人账户。
另附:参加医疗互助教职工补助金申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