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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会议

信息来源:暂无发布日期: 2017-05-11浏览次数:

     5月5日上午,我校八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会议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226会议室召开。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校党办、校办主任林键、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倪朝霞以及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本次教代会共征集提案74件,主要涉及到学校“双一流”大学建设、发挥学科优势与科研资源助力福州滨海新区建设、建造羽毛球馆等体育场馆设施、加强智慧图书馆建设、公共基础课时计量调整、加快改造公共教室多媒体设备、改善教学环境、提升我校专项生培养质量;设立提前攻博类的博士新生奖学金;强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非编人员工作薪酬及福利待遇、帮助解决教职工子女入学以及其他广大教职工热切关注的问题。

     经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集体审议讨论,本次教代会提案确立立案31件,作为意见、建议的43件。立案率为41.9%。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相关规定,不符合立案条件,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主要包含以下几类:属于各单位或者学院自行解决的问题、目前学校已经解决的问题、职能部门书面解释相关政策文件即可解决的问题以及客观上确实无法采纳的提案。

      会议就全部提案进行分类处理,并明确提案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以及各职能部门答复与落实提案的具体职责。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改变形式主义作风,实施开门办案。在提案答复前,应采取座谈、电话沟通等形式积极与代表沟通,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具提案的具体实施方案;对于因条件所限,短期内实施有困难或者解决难度比较大的提案,应向代表详细说明难点,并给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计划与完成时间;转为意见建议的提案可以直接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答复或者解释提案。

     会议还就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做了部署安排。要求进一步提高专门委员会的服务水准,促进提案办理的精准与实效;要着力推动提案的公开工作,可采取分步骤分阶段公开的方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提案的答复与落实工作,进一步增强提案的权威与影响力,充分发挥提案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民主管理、凝心聚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着力提高提案的办理质量,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问题,指导职能部门根据提案的落实程度,分类处理,规范程序,实现提案办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提高教代会代表对提案办理落实的信任与满意率;同时还要探索有效的提案监督与激励机制,建议将电子提案系统纳入学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校园服务门户),方便教代会代表访问及使用;完善电子提案系统,有效发挥提案系统反馈、监督、评价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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