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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二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发布日期: 2021-02-0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激发我校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能力水平,为青年教师成长成才搭建学习交流的平台,学校决定于2020-2021学年下学期开展福州大学第二十二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做到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自律要严、人格要正,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弘扬劳模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按照习总书记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本届我校“最佳一节课”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校领导、校工会、人事处、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二)成立由校内外相关专业的专家和教授组成的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

(三)竞赛决赛期间将安排全校青年教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

“最佳一节课”竞赛决赛分人文学科和理工学科2个组别。

(二)参赛对象

1.参赛课程应是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正式课程(至少2学分),具有明确的教学对象。所选取的参赛主题(或章节)应是课程的正式授课内容,与课程其它章节内容应有内在的联系和前后承接关系。

2.参赛教师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历届“最佳一节课”竞赛中已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赛。

四、竞赛报名及竞赛时间

(一)竞赛报名

1.报名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

gongh@fzu.edu.cn,纸质版由部门工会填写盖章交校工会办公室(旗山校区教工活动中心北303)。联系人:张春丽,联系电话:22865064。

(二)竞赛时间

1.单位初赛:各单位在2021年3月31日前自行完成。

2.学生测评:采用近两年学生对该教师的网上测评成绩的平均分。

3.随机听课:采用近两年校督导组对该教师的听课成绩平均分,若近两年没有被听课过的,将于2021年4月3日-5月10日,由校督导组补随机听课测评两次后取平均分。

4.模拟课堂:初定于2021年5月中下旬

以上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四、竞赛实施

1.初赛

(1)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开展选拔赛,在此基础上,依据单位人数规模推荐1-2名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200人以上单位可推荐2名,思政类由学生处推荐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未经单位选拔者,不具备决赛资格。

(2)为避免单位推荐的教师在决赛前两个环节中因不合格被取消参赛资格的现象,各单位可在所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多推荐一名候补选手(请在报名表中备注“候补”)。若推荐的参赛选手不合格,候补选手在符合决赛条件的情况下可增递为参赛选手。

2.决赛

(1)先由学生网上评分、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进行筛选,合格者方能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①学生网上评分低于85分(百分制)者不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②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平均分数低于80分者不进入“模拟课堂”现场比赛环节。

(2)决赛分理工科、文科两个组别分别进行。理工科组为自然科学基础学科(含07理学)与自然科学应用学科(含08工学,09农学,10医学);文科组为人文社会科学(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13 艺术学)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参赛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自主选择组别。

(3)决赛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模拟课堂”现场表现、参赛使用教案两部分组成,成绩各占90%、10%。

(4)决赛选手需准备同一门课程的3个45分钟独立且完整的教学设计(教案),并从3个教学设计(教案)中各选择1个20分钟教学片段制作成教学演示PPT,在决赛现场抽签决定对某一个片段内容进行“模拟课堂”教学。

六、竞赛要求

1.贯彻立德树人的具体要求,突出课堂德育。

2.平时上课效果良好,课堂教学组织合理,逻辑严谨,重点、难点突出。

3.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师生互动。

4.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5.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鼓励教学创新,推广科学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

七、竞赛奖励

1.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每个组别按参赛选手总数和每位参赛教师最后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获奖人数比例,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2.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依据以下标准评定:(1)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初赛有竞赛通知、竞赛结果公示、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信息;(2)所推荐的参赛教师在竞赛中展示了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职业道德风貌,竞赛成绩优秀的单位。

 

附件1:福州大学第二十二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报名表.docx

附件2:福州大学第二十二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各学院名额分配

 

                                                                                             福州大学 工  会

                                                                                                    教务处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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