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福州大学推行校务公开人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成好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部署的任务,做好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了解、掌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校务公开工作。根据《意见》和领导小组的安排,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专项调查或监督,并将其结果报告校党委、领导小组或给予通报,有重要情况及时汇报,不定期出校务公开工作情况反映。
三、负责管理校务公开栏、校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安排校务公开领导接待日,畅通校务公开的联系渠道,接受师生员监督。
四、每学期召开一次校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向校党委、领导小组汇报,以改进校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总结及相关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开会、活动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等有关工作。
六、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工作例会。